分类征税
海关规定,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免税额度为一定数额。在此数额内的物品可以免征进口税。
超过海关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
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按照进口货物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而“合理数量”则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计征方式
物品进口税采用从价计征的方式。其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税税率。海关在处理进境物品时,应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同时,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实施的为准。
邮递物品起征点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将予以免征。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个人邮寄的进境物品。这意味着,如果您的邮寄物品未超过这一免税额度,您无需缴纳任何进口税。
以上内容是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并的,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港勤的意见或立场。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相关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