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工贸署发言人表示,优化办法将提高增援香港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发展更多样化市场,包含协助企业通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开辟及发展内地市场业务,并赞助企业参与香港贸发局的香港展览,协助企业在疫情下开展营销工作。
推出的优化办法有BUD专项基金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市场推广基金)两项,关于BUD专项基金小编在上一篇已经给大家介绍过了,下面主要给大家介绍下市场推广基金。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介绍
市场推广基金每家企业的累计赞助上限则由80万港元增至100万港元,该基金并延长扩大赞助规模的特殊办法至2026年6月30日,涵盖以香港市场为目的的展览会和线上展览会,同时放宽只限中小企申请的要求。
为配合"会议展览业赞助计划"下有关赞助参展商参与香港贸发局举行的展览会50%的加入费用,基金已作出"特殊安排",让企业通过贸发局"参展一站通"申请展览摊位时,同时就展览会的加入费用申请基金的对等赞助。
请市场推广基金赞助的企业3须符合以下资历:
(i)在香港依照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ii)在申请基金时,企业须在香港有本质业务运作。空壳公司或在香港境外从事主要业务运作的企业,均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本质业务运作。
(iii)如企业以前曾获基金赞助,所获的累计赞助金额不能超过基金规定的累计赞助上限。拥有相近商业登记材料(例如业务性质、地址、联络电话、股东/董事)的申请企业,会被视为关连企业。就盘算累计赞助金额上限而言,该些关连企业会被视为单一企业,即该些关连企业所获的累计赞助金额会被合并盘算及不能超过累计赞助上限。
(iv)企业并非申请涉及的推广活动及与该活动有关服务的主办/协办机构/服务供货商或与主办/协办机构/服务供货商有关连的公司。
基金提供的赞助,可供企业参与下列推广活动以推广其产品及/或服务。该些推广活动或平台必需由有良好往绩的机构5主办或营运:
(i)在香港境外举办、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的的展览会。
(ii)在香港举办、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的的展览会。
(iii)在香港举办、以本地市场为目的的展览会。
(iv)网上贸易展览会。
(v)香港境外商贸考核团。
(vi)网上商贸考核团。
(vii)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贸易刊物广告。
(viii)通过电子平台/媒介进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出口推广活动,例如刊登广告、重要字搜寻、上载产品材料、建立或优化网上商店等。
(ix)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所拥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公司网站/流动使用流程作出口推广。
申请企业参与合资历的推广活动,仍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合资历获基金赞助:
(i)申请企业须以香港企业的身份参与推广活动,及必需在参展商名单、考核团名单、广告、电子平台/媒介及公司网页/流动使用流程上显示其公司全名及香港联络材料(如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ii)就展览会及商贸考核团而言,申请企业必需以参展商身份参与展览会,及以考核团成员身份参与商贸考核团。申请企业参与网上展览会、实体展览会的摊位展览及商贸考核团,应由企业的东主/合伙人/股东,及/或香港受薪雇员代表直接参与整项活动。其他任何形式,包含外判或委托第三者参与,均不被接纳。
(iii)活动本身须与申请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关。申请企业只可在有关活动中推广公司本身的产品及/或服务。
每宗申请只可涵盖参与一项推广活动的相关开支。每宗成功获批的申请之最高赞助额为申请企业就有关活动缴付的核准开支总费用的50%或10万港元,以较低者为准。申请企业在每宗申请下就视频/产品拍摄和作者服务费用所获的赞助额,将不超过该申请中所有其他合资历开支的核准 赞助总额,即上限为每宗申请的核准 赞助总额的50%。
企业申请基金赞助的次数不限,然而每家企业所获的累计赞助金额上限为100万港元,而涉及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拥有的公司网站/流动使用流程的活动赞助上限为每家企业的累计赞助上限的50%。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相关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