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英国退出欧盟,英国及格评定(UKConformityAssessed,简称UKCA)标记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大多数以往受欧盟强制性CE标记规管的货品,以及须带有Э标记的气雾剂产品,若拟在由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组成的大不列颠市场销售,均须加贴UKCA标记。
这项规定原拟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不过英国 为给予企业充足时间进行调整,因此允许带有欧盟CE标记但没有UKCA标记的产品继续在大不列颠销售,直至2022年12月31日晚上11时为止。由于UKCA标记在欧盟市场不获认可,因此相关产品若要在欧盟市场销售,便须继续遵照欧盟CE标记的要求。
有一些特殊规例实用于医疗仪器、建筑产品、海事设备、移动式压力设备和铁路产品。例如,医疗仪器制造商获允许在投放于大不列颠市场的产品贴附UKCA或CE标记,直至2023年6月30日为止。不过,从2023年7月1日起,医疗仪器必需贴有UKCA标记,才可投放到大不列颠市场。
及格要求
依据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策略部的指南,以销售必需带有CE或UKCA标记的货品来说,实用的技术要求(基本要求)与欧盟CE标记大致相同,包含各项及格评定流程和及格证明标准。
企业须采用英国 为代替欧盟协调标准而推出的“指定标准”,视乎产品的种类,通过自行声明或第三方及格评定来证明产品及格。一般而言,企业只要遵守指定标准,就可推定产品及格,从而以自行声明的方法应用UKCA标记。
英国 网站提供一份产品规例清单,允许及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商家自行声明产品及格。这方面的产品例子有玩具、电器以及某些类型的个人防护装备。
产品必需通过强制性第三方及格评定,方能贴上欧盟CE标记。同样,在2022年12月31日后,新产品类型须经英国认可机构进行及格评定,才可贴上及格标记。
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英国的“指定机构”已自动成为大不列颠市场的“英国认可机构”,而为北爱尔兰市场提供及格评定服务的英国指定机构则仍为指定机构,不论机构设在英国何处。同样值得留意的是,虽然欧盟的指定机构继续符合资历为北爱尔兰市场(而非大不列颠市场)提供认证,但是自2021年1月1日起,英国的指定机构已不再具资历为欧盟市场提供认证。
为下降重新检测和重新认证的成本,英国宣布将立法承认欧盟认可及格评定机构在2022年12月31日前进行的及格评定活动,制造商可用以证明现有产品类型符合UKCA标记的要求。然而,在证书到期时,或自2022年12月31日起计5年后(即2027年12月31日),产品便须由英国认可机构评定,期限以较早者为准。
依据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策略部的指南,目前加贴UKCA标记的规则与欧盟CE标记相同,一般而言必需贴附在产品本身或包装上。UKCA标记的大小与CE标记相若,必需至少有5毫米高,且字体与全尺码标记坚持相同比例。
英国 正计划允许商家把UKCA标记贴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上,直到2025年12月31日为止,以便企业有更多时间适应UKCA标记。过渡期实用于大多数产品,但某些特定物品除外,例如医疗仪器、建筑产品和移动式压力设备。在货品加贴标记的责任由制造商承担,不过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形下,也可以由制造商的授权代表承担。
除加贴UKCA标记外,大多数合法带有UKCA标记的产品必需备有一份英国及格声明(DoC),然后能力投放到大不列颠市场。上述要求与欧盟法例规定相似,后者订明带有CE标记的产品须备有一份欧盟及格声明。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签订英国及格声明,即表示他们为确保产品符合实用的英国法例承担全体责任。
依据英国 网站,英国及格声明所需材料与欧盟及格声明大致相同。香港和中国内地企业对后者或已相当熟习,不过要留意的是,英国及格声明应列明英国的法例和指定标准,而非欧盟的法例和标准。因此,英国 建议制造商除了拟备欧盟及格声明外,也应另外拟备英国及格声明。
此外,在产品投放到大不列颠市场后的10年内,产品制造商或是法例允许的授权代表必需保留相关文件,当中包含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产品和及格评定机构的材料。
英国 保证北爱尔兰企业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全部英国市场,把货品投放到英国各地,毋须取得额外批文。任何企业都可凭着在北爱尔兰应用的及格标记,将合资历的北爱尔兰货品投放到大不列颠市场。
不过,依据《北爱尔兰特定规例指南》,UKCA标记不能用于投放到北爱尔兰市场的产品。任何在2021年1月1日后投放到北爱尔兰市场的货品,均受同日生效的《北爱尔兰议定书》束缚。就投放制成品到市场而言,只要该议定书仍然生效,北爱尔兰的规定便会与欧盟相关规例坚持一致。
在北爱尔兰,商品可继续应用欧盟及格标记,以表明符合欧盟规例。对大多数制成品而言,及格标记是指CE标记,但一些特定产品也有其他实用标记,例如舵轮标记或Pi(π)标记。如果产品由英国及格评定机构进行强制性第三方及格评定,便要应用UKNI标记。这个新及格标记也称UK(NI)标记或UK(NI)标志,实用于2021年1月1日起投放到北爱尔兰市场的产品。
最后要重申的是,UKCA和UKNI标记均不获欧盟认可。换言之,拟投放到欧盟市场的货品必需符合欧盟要求,不能由英国的及格评定机构进行评定。同时带有CE和UKCA标记的产品,可以投放到欧盟市场,但是在欧盟市场销售的产品必需带有CE标记,不能应用UKNI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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