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曼国际税务合作部(DITC)在官网上对经济本质(EconomicSubstance)有关内容进行了更新,两则通知就有关实体(RelevantEntity)并从事有关活动(RelevantActivity)提交经济本质申报表(ESReturn)的截止日期进行了延期。

经济本质申报表(ESReturn)截止日期-最新版
两则通知有何不一样?
两则通知内容相近,依据官网的说明,2月8日宣布的内容,是基于1月11日行业通知进行的弥补说明,对每种类型进行概述,进一步梳理其经济本质申报表(ESReturn)提交的截止日期。因此1月11日的更具参考意义,而依据此说法,不消除在后期内容再次更新弥补说明。
关于开曼经济本质(EconomicSubstance)
2020年11月12日,DITC在其官网上就须提交2019年经济本质申报表的实体提供的资料,
宣布了示例表格,从该等申报表现例中可见,经济本质申报现已明白分为两个部分:
1.提交经济本质通知书(ESNotification)
经济本质通知书可辨认实体是否为从事有关活动的有关实体,并为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先决条件。提交周年申报表有助于实体确保良好的信用。
2.提交经济本质申报表(ESReturn)
透过经济本质申报的机制,已提交经济本质通知书并确认其正在从事有关活动的实体可向DITC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实用的帮助性证明,以便DITC评估实体是否已满足经济本质 的要求。
如未按法规满足经济本质申报(ESReturn),有何效果?
依据开曼经济本质有关法规要求指出,满足经济本质 的有关实体并从事有关业务的实体,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顿并向DITC提交所需的经济本质申报表(ESReturn),DITC可对其处以6,100美金的罚款,并在不遵照规定的情形下,每迟交 额外增长610美元的罚款。
对于上述提及的有关实体及有关活动,DITC此前开曼当局此前宣布的有关法规中,有明白的定义及规模,具体如下:
//有关实体(RelevantEntity)
依据开曼群岛经济本质法的定义,有关实体(RelevantEntity)是指:
所有依据在开曼群岛实用法律注册成立或登记的公司、有限义务公司、有限义务合伙企业、及依据《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为外国公司的非开曼群岛公司。
//有关活动(RelevantActivity)
依据开曼群岛经济本质法有关规定,为了满足经济本质 (ESTest)的要求,有关主体(RelevantEntity)必需在开曼群岛从事与有关活动(RelevantActivity)有关的核心活动(CIGA)。
有关活动包含九个类别:控股公司业务、总部业务、基金管理业务、融资和租赁业务、知识产权业务、船运业务、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其中各项对应核心创收活动请与恒通接洽进行评估。
恒通观点
自推行经济本质法以来,开曼群岛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案与行业更新通知,可以看出开曼当局对推动经济本质法的决心与力度,特殊是在OCED与欧盟加大力度打击税收天堂避税的大背景下,严厉履行合规更是为了避免再次入选欧盟税收黑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对未能按法规满足经济本质申报(ESReturn)的有关实体,DITC可对其处以6,100美金的罚款,并在不遵照规定的情形下,每迟交 额外增长610美元的罚款。从罚款金额来看,当局对有关实体的违规力度还算对比大的,因此务必引起看重!
最后,考虑到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开曼当局已多次对各类提交合规内容的截止日期进行了延期,可见DITC还是对比人性化的,考虑到其更新次数较为频繁,恒通将连续进行关注,因此后期若有最新内容,将 时间为您播报。
就以上内容,若您的开曼实体仍未提交经济本质申报表(ESReturn),请尽快交由有资质的注册财务了解师及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与上报,积极参与合规事项,详情可联系恒通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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