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必定时代内出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运用中所发明的新增价值。
b.由于我们国家各个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发达地域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域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低一些;而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税负率,对比来说工业企业的税负率比商业企业的税率要高,目前尚无固定的要求,每个地域和行业的税负都不相同,各地的税务的要求也不会相同,一般都是税务依据同一个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多个企业计算得出的。通常税负率控制在:1%-4%为宜,商贸0.8%-2%。生产企业1%-3%
计算方式:税负率=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月不含税的出售收入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