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房产税征收准则

1.总地契税
总地契为就整块土地开发案或整栋大楼发出之地契。每平方英尺0.06令吉,每年缴付一次,由建商先行缴付后,再向各户收取。
2.门牌税和地税
依地段而有分别,无法确实盘算,每年约1000-3000令吉。门牌税缴纳时间为2月及8月,地税缴纳时间为5月。
3.印花税
办理分层地契更名时缴付:依据房地产总价按比例征收,0-10万令吉为1%,10-50万令吉为2%,50万令吉以上为3%。
买卖不动产时缴付:买方购置预售屋时,此税金为建商的分层地契出来后支付;尚未取得分层地契前售价,无需支付。倘若买方购置已拥有分层地契的成屋时,即需在一个月内支付此税金。依据房地产总价按比例征收,0-10万令吉为1%,10-50万令吉为2%,50万令吉以上为3%。(2014年起外国人在马来西亚购房的更低价钱门槛从本来的50万令吉,调高至100万令吉。
4.律师费
依据房地产总价按比例征收,0-15万令吉,律师费用1%;15-85万令吉,律师费用0.7%;85-200万令吉,律师费用0.6%。
5.贷款印花税
贷款总额的0.5%。
6.赠与税与遗产税
不征收。
7.其它费用(检索费、登记费等)
180马币(约合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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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001716、TC0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