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4月1日起,香港税务局对香港公司的报税规则进行了调整。无论公司是否实际运营,都需要进行审计,并同时提供审计报告作为税表的佐证资料。为了确保公司在审计过程中的良好表现,以及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做帐报税提供支持,以下是对香港公司审计报告具体内容的详细介绍:
1. 会计师意见:香港公司需委托香港本地持牌的会计机构或会计师对公司报表进行审计,并同具带有会计师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意见共有四种,即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不发表意见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通常被视为最佳状态,其它三种意见则可能受到税务局的重点监控。
2. 公司资产负债表: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也是公司借贷偿付能力的有力证明。在制作财务报表时,公司需要提供完整的原始资料,以确保理帐后能做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
3. 公司利润表:汇总了公司当季财年的利润情况,也是公司进行计税的依据。利润表需与税表一并提交给税务局,以供税务局参考并进行评税。
4. 公司税金计税表:根据香港法律规定,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第18个月,非新成立的公司在每年的公司年结日,都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税金计税表。公司需按照会计师做帐审计后的结果,核对公司利润,并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填写税表并提交给税务局进行评税。
5. 公司税务代表职责:税务代表需在审计报告中阐述和说明其职责以及应遵守的会计条例的规定等。
其中,获得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充分证明公司会计帐目和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出经营状况的最佳方式。这种审计报告不仅会被税务局和银行采信,而且对公司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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