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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细:我国会计学界对收入、费用与利润的关系广泛界定为“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它是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相抵后的差额,是反应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
”如何懂得“收入-费用=利润”?如果简单地懂得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费用等于营业利润,显然是不全面的。要懂得这个等式,应从收入。费用与利润的概念入手。 一、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它包含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笔者以为,这里的“收入”概念是对比宽的,它应该包含所有经营与非经营活动中的所得。但在现实经济生计中,人们却容易把“收入”概念狭义化。无论是广义的收入概念还是狭义的收入概念,都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特点:第一,收入是企业净资产的增长。因为收入的实现往往表现为资产增长或负债减少,最终必然导致企业净资产增长。但是企业净资产增长并不一定产生了收入,如所有者增长投资、接收捐赠等这类事项也反应为企业净资产增长,但企业并未因此而取得收入。第二,收入主要来自于生产经营流程中的主要经营活动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但不是唯一的来自,如出租固定资产等也会取得相应的收入。 二、费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费用的定义表述为:费用是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产生的各项耗费。企业直接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直接资料、直接人工、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该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销售和提供劳务而产生的进货费用、销售费用等,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以看出,费用仅仅指与商品或劳务的提供相联系的耗费,这是一种狭义的概念。而广义的费用包含各种费用和损失,如营业外支出等。无论费用是否包含损失,都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资源的减少,这种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资金支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费用实质是一种资源流出企业,它与资源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相反,它也可懂得为资产的耗费,其目标是为了取得收入,从而获得更多资产。第二,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一般而言,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长;相反,费用的增长会减少所有者权益。但是所有者权益减少也不一定都列入费用,如企业偿债性支出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显然减少了所有者权益,但不能归入费用。 三、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它包含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其中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费后的余额;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从利润的概念可以看到,利润中的收入包含了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占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所得,而各项成本和费用也包含了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各项耗费。 四、收入一费用=利润 利润是各项所得与所费的差额,这里的收入是广义的收入,包含营业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这里的费用是广义的耗费,它包含各项费用和损失。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应包含以下三种方法: 1.直接配比。是将哪些与具体某项收入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费用,与其相对应的收入直接匹配,以明确利润的配比方法。如将直接资料、直接人工直接计入该完工产品的成本,将销售成本直接转入所实现的销售收入的费用等。 2.间接配比。是将几个对象共同耗用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或系数分配到各个具体对象中去,使之与相应的财务成果相联系,如制造费用就是用间接配比方法进行分配的。 3.期间配比。对不与任何具体的产品或劳务有因果关系的费用,因为它只是与一定的期间相联系,因此这些费用被视为与该期间所实现的全体收入有关系。需要与该期间的收入进行配比,这些费用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有些销售费用可能与特定的销售收入有因果关系,但多数情形下,销售费用很难与特定的销售收入相联系,而且当期产生的销售费用一般都与当期的销售收入相关,很少有跨期处置的情形,为了核算便利,也视同期间费用。 依据以上三种配比方法,将企业一定期间的所得与所费相配比即为利润,即收入(广义)一费用(广义)=利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理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含公共污水处置、公共垃圾处置、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革、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标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经有权机关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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