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留学生看来,转学是一件很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加拿大 对移民官下达了更新指引,要求移民官在审核学生签证时,必定要将学生转学因素也纳入考量规模,同时检视学生是否依然在往取得加拿大学位或证书的方向前进,否则将被以不符合“积极学习”(activelypursuingstudies)的理由,谢绝再发放学生签证。
针对该新政策,有移民律师解释:因为不能提供充足说明,而被撤消学前的学生却有其事,他以为,在新政策的影响之下,各大机场合配置的加拿大边疆服务局(CBSA)人员将有可能依据该指引,审查入境学生是否“积极学习”,如果被审查的学生无法迅速提供证据,将随时可能损失签证。
如何会被判定不“积极学习”?
近期,加拿大移民部分颁布了对移民官核发学生签证的更新工作指引,该新指引第一次明确了留学生因故暂停上学的上限为150天,学生如因转换学校、休学、延缓学习或学校关闭等原因而暂时未能上学的话,必需在150天期限届满前恢复上学,否则也会被视为不“积极学习”。
同时,新指引也对不遵照“积极学习”条件的留学生将可能面临的后果做出解释:依据新指引,没能到达“积极学习”评价的学生,将可能受到“消除令”(exclusionorder),是遣返令(removalorder)的一种。
另外,依据新新指引,违背学生签证条件或持学生签证打黑工,有可能影响将来申请与移民法有关的其他签证。例如,6个月之内不会获发新的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等。
“学习积极”如何证明
本次新规,加拿大移民 也就如何证明“积极学习”方面做出了指导:总共有9项指标可以证明“学习积极”态度,其中包含了学生注册证明、成就单、学校老师出具的推荐信等。让人头痛的是,这9项指标并非唯一答案,移民官有权让学生出示其他有效证明。
移民部举例的有效证明包含:学校订学生已注册的官方确认文件;学校证明学生已申请休学并获准;学校证明学生已退学或退出学系;学校确认学生已暂停被休学,或是已被退学;学校确认学生已停滞上课的日期;现在与之前的成就单。
可证明的文件还包含:由教授发出说明学生性情或是学习态度的信件;证明学生有特别医疗需要,以及无法上课时间的医生纸;学校已经停滞运作或是不再提供科系或课程的证明。
除了上述9项证明,移民部在指引中强调,任何移民官自行断定以为有需要的文件,让移民官视情形自行调整要求何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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