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诉哈尔滨瑞海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侵占其对葫芦娃的在先知名角色名称权案迎来一审讯决。
《葫芦兄弟》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出品及衍生作品中的主角,每一个都本事超群,为救亲人前赴后继,与妖精们战役,受宽大观众尤其是少年儿童们的爱好,成为80后和90后的经典,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是我国知名国有动画企业。前身是东北电影制片厂卡通股,1949年成立美术片组,次年迁到上海,附属上海电影制片厂。
事情是这样的,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发觉哈尔滨瑞海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申请注册第13695541号“葫芦娃一家人”商标,涉嫌侵占了自己对葫芦娃的在先知名角色名称权,故将其告上法庭。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以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葫芦娃”角色名称作为商标应用时,具有在先权益。哈尔滨瑞海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第43类餐饮服务类别注册“葫芦娃一家人”商标的行动伤害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对“葫芦娃”的角色名称权益,故判决撤销了知产局所作对诉争商标予以保持的裁定,并判令知产局重新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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