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力。《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包含注册商标的专有应用权、制止权、转让权、许可应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更关键的是专有应用权和制止权。商标专有应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 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应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
商标制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制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应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力。
商标权具有严厉的地区性,在哪个 申请就在哪个 获得保护。因此,企业要使其商标权在所出售的 获得保护,扩展商标权力的地区性,就必需通过必定的方法实行必定的手续。
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法:
一是直接向所在 申请商标注册;
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国土延长,也就是注册所谓的马德里商标。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相关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