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香港有限公司无论是否有利润,每年都必需做账审计,向股东、董事及税务局申报公司的财务状态,这是公司的基本义务。但很多朋友们,不是很理解那些情形是有经营的必需做账,所以恒通国际为您总结如下:
凡满足以下之一者,即为有经营,必需做账,核数后报税: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 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产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任雇员;
5、许可或授权在香港应用专利,商标设计等;
6、许可或授权在香港应用动产收取租金,租凭费等;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他得自或发生于香港的利润。
恒通国际在此提示您:香港公司税务条例明白规定凡收到税表必需申报,如果不报税有可能直接导致香港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者公司将被强迫注销,董事将被列入出入境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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