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贸易自由港,香港不仅地理地位优胜,而且有“低税率,勉励经营”的政策优点。对于税收征收,采取地区来自原则,大陆企业在港注册香港公司,只需按从香港获得的利润缴纳利得税,而不需要对来自香港的利润缴税。

许多中国内地企业都选择在香港设立公司。除出于税收优点思考外,还因为它有外贸自由度、资金灵巧性等诸多有利因素。然而,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并不代表就可以一劳永逸。下面列出的几个重点,是企业需要特殊注意的。
1.关键控制人登记册备案。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公司须保留关键控制人登记册,亦称SCR建册。这就是说,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要登记关键控制人。为公司的关键控制人,只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25%的公司发行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表决权;
直接或间接持有大多数公司董事的任命或免职权力;
有权或事实上对公司行使或行使重大影响或控制;
对某信托或公司的活动有权或实际地施展或实行重大影响或控制,并符合前4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2.年度审查至关关键。
依照香港法例,香港公司要持续合法经营,则须在满周年时办理年审手续。年度审查内容包含:
商务登记证:每年需要更新,价钱会依据 的调解而浮动。
企业年度报告:每年递交公司周年报表。
法律秘书:在香港设立公司是必需具备的条件。
注册地址:在香港设立公司是必须的条件。
业务秘书服务:代接电话、吸收传真、代收商业信函、国行信函、回函等。
3.每一年都要进行税务清理。
我们之前提到过,许多大陆企业愿意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其中更关键的原因就是有利于税务计划,而税务计划并不代表着不用纳税。
《香港公司法及税务条例》规定,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须进行审计,不论其是否有盈利(亦称核数师报告),以便向股东、董事和税务局申报公司的财务状态。
香港企业每12个月进行一次审计,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则在第18个月开端进行第一次审计。当首次申报纳税时,注册会计师将确认新公司财务年度结算日,其后所有的税务申报期将依据首次确认的结算日进行申报。
因香港 的财政年度周期为每年的四月一日至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因此,若香港公司在大陆无关联公司,则可选择每年三月三十一日为财务年度结算日,而大陆子公司或联营公司也可于十二月三十一日结帐,以便于后续会计处置。
香港税务局明白规定,报税与否不以收收利得税为准,任何达到报税期的香港公司都必需报税。因此,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若被没收报税表,并不代表不必报税。
4.香港公司不经营需要注销。
很多客户在成立香港公司后,由于种种原因,暂时不需要应用香港公司,所以干脆就放任不管。
然而,它却有很大的缺点。对未应用的香港公司,若不自动申请撤销注册,股东董事可能会违背知情权,并容易遭遇累积罚款。此外,香港 长时间未办妥,有可能造成「撤消除名」,造成不良记录,影响个人信誉。因此,香港公司如无法经营,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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