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商标申请时,指定应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适当类别并不繁琐。然而在土耳其,如果提交包括某些特定词语的商标申请,情形可能有所不同,因为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PTO)可能会以为这些表述暧昧不清。本文将针对此类情形进行分析。
由于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取决于其资料、目标、功能和形状等,TPTO需要申请人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清晰且易于了解的描写,能力将其分配至准确的类别。
如果TPTO以为列表中的某些商品或服务描写暧昧不清,申请人可以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名称进行调换;或者应用弥补性的说明,例如“即……”“特殊是……”或者“尤其是……”,对其进行更清晰的描写;有时甚至只需说明商品或服务就是某种物资或其制备服务。由于解决计划不受限制,较优的计划应逐案寻找。
一、国内和国际申请实用的说明流程有所不同:
直接向TPTO提交的土耳其国内申请首先会被传送给分类部门。分类部门审查员会发出看法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描写隐约不清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说明。申请人提交说明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基于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系统、指定土耳其的国际申请则直接提交给审查员,审查员将根据土耳其法律所规定的理由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员不会要求申请人对描写隐约的商品和/或服务进行说明,但会因为该原因驳回申请。在这种情形下,申请人必需在支付TPTO规定的官费后提交必要的说明说明,对临时驳回提出复议。
TPTO之所以采用这种方法审查国际申请,是因为它只能要么接收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转发过来时该申请所列的清单,要么在负责审查的审查员以为这些商品或服务描写隐约时完整或者部分驳回申请。
无论怎么,在两种类型的申请中,如果申请人没有及时作出说明,那么描写不清的商品或服务都会从申请中被删除。
二、经常被TPTO以为暧昧不清的表达有以下几种:
1.洗漱用品
几乎所有个人护理品牌的申请中都会涌现该术语。“洗漱用品”一词在土耳其日常用语中广泛存在,但在涉及商标注册时,TPTO要求对该术语进行具体描写并清晰说明包含哪些商品,因为“洗漱用品”一词以及商标第3类中包括的个人干净用品可能与各种商品有关。
2.化装产品和剃须产品
当审查员遇到这些商品时,他们重要要求申请人对以下问题进行答复:
“化装产品”是指第3类中的“化装品”,还是第21类中的“卸妆工具”“化装刷”以及“粉扑”等。
“剃须产品”是指第3类中的“剃须凝胶、泡沫、乳液”,或第8类中的“剃须刀”,还是第21类中的“剃须刷”等。
3.建筑资料
由于“建筑资料”可归属于不同类别,如第6类的“普通金属及其合金和半成品”,第17类的“绝缘、填充和密封资料”,第19类的“由混凝土、石膏、粘土、石材、大理石、木材、塑料以及合成资料制成的建筑用成品资料”,因此申请人应对应用商标的建筑资料作出清晰的说明。
4.套和垫
“套”和“垫”的表述是隐约或凌乱的,因为不论从资料、用处或功能上,还是从形状上分类都可能会转变其所属的类别。例如,“车辆座椅套”属于第12类,而“马桶座骗局”则属于第24类;“定型家具座椅套”属于第20类,而“可拆卸家具座套”则属于第24类;“水槽垫”被归为第20类,而“浴垫”则被归为第27类。
总而言之,外国申请人应当依据TPTO的要求顾问土耳其当地的代理人,以选择恰当的土耳其语措辞,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土耳其商标的信息,请联系恒通顾问,专业一对一商务经理会立即给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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