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努阿图的政治概况
瓦国曾经由英国、法国管治74年。

瓦国于1980年独立,成为瓦努阿图共和国。
瓦国为结合国成员国。
民主国会选举制度。
当地之法律体系以英国之普通法为基本,重要公司法规:公司条理(第191章),国际公司条理(1993)。
官方语言为英语、法语和比斯拉马语,通用比斯拉马语。比斯拉马语是由60%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综合而成。
瓦国与中国树立外交关系。
中国于瓦国设立大使馆。
瓦国于北京设立大使馆。
瓦国于香港刚成立商务专员公署。
瓦国为零税天堂,当地只有出售税一种;其他并没有个人入息税、公司利得税、增值税、利得税或遗产税等。
瓦国并没有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出入。
以英语及普通法为主的国家。
可提供以中文公司名称注册,并不需要律师认证。
国际离岸公司多从事国际商业活动,包含国际贸易、投资、控股、咨询、税务支配等。
零税国家的税务天堂。
高度私隠保障注册,手续简便及对比较低的企业监察制度。
能够于国际性银行开设账户,如汇丰银行、恒生银行及星展银行等。
政治及经济穏定、法制健全。
结合国成员,良好国际名誉。
为OECD“WhiteList”国家,表现法制监管及税收机制到达世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