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规模:纳税人、扣缴任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合,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按照规定负有纳税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合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3、扣缴任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任务的扣缴任务人(国家除外),应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该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运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三、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企业、包含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合,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运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该依据不同情形向税务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定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