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外资公司注销需要筹备什么资料?
(1)股东大会决定;
(2)由清理组负责人签订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3)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
(4)税务出具的完税证明;
(5)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清理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理(包含股东会、或清理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理审计报告)报告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2、外资公司注销程序是怎么样的?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理的决定,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理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理委员会;
(2)清理委员会持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决定及清理申请报告,向原同意企业设立的送件申请。主管同意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批复日为清理着手日;
(3)清理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理着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理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理公告。第一次清理公告应该自清理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理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理委员会于清理期间,处理企业资产,处置企业的债权债务,并依照清理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理会计核算;
(6)清理委员会于清理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理委员会于清理停止日,编制《清理资产负债表》、《清理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理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理停止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理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依据企业实际情形,决议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同意证书》缴回原同意企业设立的。
3、外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财政补助返还。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可能因所属行业符合当地政策,或者当地为了招商引资,而享受必定的财政补助(当然,目前已经基础上没有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未满协定或政策要求的经营期限,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财政补助。因此,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做出解散决定之前与当地沟通,就财政补助是否需要返还等问题进行确认。
(2)税务注销。税务注销通常是退却进程中耗时最长、审查最严厉的环节,如果处置不好,还可能产生税务行政处分的风险。因此,需要引起特殊的器重。税务注销流程中,税务现场检讨是最繁琐和最不可控的一环,律师通常会建议企业提前与当地税务沟通,必要情形下建议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税务鉴证报告,确保顺利通过。另外,每年的3-5月通常是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税务非常忙碌,在此期间,税务注销手续可能被延迟。
(3)员工妥当安顿。外商投资企业退却时,员工安顿问题对比照较辣手,员工可能会向企业提出各种要求,影响清理过程。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决定解散之前,应做好有关保密工作,避免呈现员工罢工等群体性事件以影响生产;在决定解散之后,企业可以首先尝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协定,以避免后续劳动纠纷对清理发生影响。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处置。依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理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理无关的经营运用。在清理期间,企业应该结清债权债务,不能够开展新的经营,签署新的与经营有关的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理之前签署的合同,可以在与对方协商后解除,也可以选择继续实行合同。对于暂时无法回收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理,可以考虑在通知债务人后转让给关系公司,由关系公司后续进行追讨。
在外商投资企的决策机构,确认满足注销的条件后,可由法定代理人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成功注销事宜。在注销时,需要注意将企业的职员妥当安顿,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资,对债务进行清偿,债权进行收缴。在成功注销工作后,需要缴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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