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由全部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审查和决议: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除前款规定情况外,企业登记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议;
4、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该给予书面回答,并说明理由。

二、深圳有限合伙企业注册需要筹备的资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合伙人的主体资历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合伙人签订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4、重要经营场合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全部合伙人签订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该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同意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议规定在登记前须经同意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同意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别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历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三、深圳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优势
1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区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2、相对比其他的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分配机制有对比机动;
3、公司的盈利是由合伙人自由决议分配,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