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网传“让5月1日之前把17%、11%进项税发票全体抵扣,之后不容许抵扣”是误导。

所以,取得17%或11%专票,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17%或11%的进项税额。
2、购置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5月1日后出售,还能实用16%税率吗?
专家解答:自5月1日起,所有实用17%都调整为16%,购置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5月1日后出售(一般计税方式)也适应16%税率。出售方开17%,其已经缴纳17%的增值税额,没有“占廉价”。
3、4月、5月间的出售,怎么肯定税率?
专家解答:如果含税价不变的话,相当于5月1日着手货物涨了一点点价,购置方如果将其出售的话,税率也是16%,价钱也会涨一点点。双方通过合同的商定,肯定出售方的纳税任务产生时间,出售方纳税任务产生时间在4月,就实用17%,产生时间在5月,就实用16%。
出售方纳税任务产生时间如何肯定?这取决于收到货款时间、合同商定付款时间、开发票时间,哪个时间点早,就是纳税任务产生时间。只有双方会计参与进来,把税率定下来,业务端的价钱会谈才有意义。
4、2021年5月1日前在申报时依照17%/11%税率填入“未开具发票”栏,5月1日后,需补开具发票,开票税率应是多少?如何申报?
专家解答:因为纳税任务时间产生在4月,且本身已经依照17%申报过了增值税,开具17%/11%税率的发票。申报时可将“未开具发票”冲减后,依照17%/11%税率申报。
但是,这种情形需要去税务局大厅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涉及比对无法通过的情形。
5、2021年5月1日前已开具17%11%的发票,在5月1日后产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货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形,按什么税率开具?
专家解答:在2021年5月1日后产生上述情形,应依照纳税任务产生时间所实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21年5月1日前产生的业务,应依照17%/11%税率开具发票。
提供商收到退回发票后,在开票体系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7,同时开具一张准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7%,税额17。
6、2021年4月30日前产生的业务,5月1日之后怎么开票?
专家解答:2021年4月30日以前已申报确认出售(纳税任务产生)尚未开票的,仍按17%/11%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余按16%/10%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后续有新公告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7、购置方可让提供商提前开票,出售方不可拖延开票
同样的含税价钱,取得17%的专票会比16%划算,如果你足够强势,可以让出售方提前给你开票。但相反,出售方再强势,也不能不按纳税任务时间开票,别想着现在的票都拖到5月1日后开具再申报,一切都得严厉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任务时间来。
所以,购销双方应当协商好,互利共赢,安稳过渡,尤其双方会计必需参与其中,业务端的价钱会谈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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