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应区别核算出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出售额,和出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出售额。

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出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出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月出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可区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依照上述规定,您公司季度货物出售额5万,应税服务出售额6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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