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收到利得税表时间:自成立日后第18个月,收到税表后,必需在3个月内成功审计报税事宜(财务年结日可自由选择)。
②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报税时间:依据本公司财务年结日,按时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不同年结日宽限期限不同,详请咨询恒通专业顾问)。
注意: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香港公司在报税期内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用做账报税。在这种情形下,香港公司应当在报税期限内,自觉成功报税工作。
①虽然香港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着手处置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产生时就要着手筹备账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和收拾:把出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次序进行分类、收拾、摆放。如票据对比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①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②出售票据、发票、合同;
③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④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定)、运费等;
⑤其它有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革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
①无运营申报
A、实用情形
在税务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含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
B、办理程序
当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填妥及交回。一般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到提交,可以在一个星期内成功。
②做账审计报税
A、实用情形
实用所有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B、办理程序
当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必需提交报税表连同由香港会计师审核的审计报告递交香港税务局。如果有盈利,在递交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会收到税务局的缴税通知书,上面有税金和收款账号。
③离岸豁免
A、实用情形
提供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订单的签订进程均不在香港产生;
货物未在香港产生报关、收发货等;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任香港员工;
未在香港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B、申请程序
做账审计→将经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撰写回复信件及有关资料交税局→税局出审批成果。
①审计报税流程
签署做账报税协定→支付款项→收拾单据、账务处置→做账完毕→交由核数师审计→审计完毕→报告交股东签订→会计师持签订的审计报告去报税→有关文件返还客户。
②离岸免税流程
收到税表→做账→核数→以离岸方法报税→答问&ra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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