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塞舌尔依据更新修订的塞舌尔公司法,对塞舌尔公司新的会计记录有了更新要求,具体我们来详细看看。

塞舌尔新的会计记录要求
依据更新修订的塞舌尔公司法,由 2022 年 2 月 5 日起,法律实体必需遵照以下方法保留会计记录:
1.依据公司法第 175 (1A)条,如果该实体是:
a.控股公司(该公司本身没有贸易或业务经营,但持有其他公司的权益或资产)
b.非大型公司(该公司的年度营业额等于或低于塞舌尔卢比 50,000,000 元)
必需每年两次,将该公司的会计记录寄存在其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要求:
a.每年度上半年(1 月至 6 月)的会计记录必需在该年 7 月或之前寄存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b.每年度下半年(7 月至 12 月)的会计记录必需在次年 1 月或之前寄存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2.法律实体必需在 2022 年 2 月 5 日或之前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的过去 7年内的会计记录,寄存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3.法律实体必需连续地保留会计记录,如果塞舌尔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会计记录原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4.被除名、解散或注销的公司必需确保在该公司被除名、解散或注销之日后的 1 月或 7月前,将任何未存档的会计记录提交到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以符合以上法规要求。
需保留的会计记录单据包含:银行月结单、收支单据、出售/采购发票、代金券、产权文件、合同和协定书、分类账。
恒通国际在境外公司注册方面有着十多年的厚实经验及成功案例,欢迎在线咨询或来我司详细交流,我司在全国多个城市如福州、杭州、义乌、济南、天津、深圳、香港等皆有设立分公司,将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解答办理服务。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相关业务资料。
TC001716、TC0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