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是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简称BVI)注册的境外持股公司。
为何要设立BVI公司?
①可以使实际控制人(股东)绕开直接持股禁售期的限制
开曼公司上市之后,一般交易所会要求其股东在1年或更长时间内制止销售所持有的股票。用设立BVI间接持股方法,实际控制人(股东)可以免受禁售期限制,处理股权更为方便。
②可享受BVI公司所得税低税率的待遇
无论是收取股利,还是销售BVI 公司股权废弃原有业务,均可享受税收优惠。
③可以绕开 外汇管理限制
如果实际控制人(股东)直接持有上市主体股权,那么实际控制人的分红就必需依照境外投资规定,在指定日期内汇入境内。
但如果有BVI公司,收益就会归属BVI公司,无需汇入境内。
需要注意的是,当境内运营实体存在多个开创人(境内居民)时,通常每个开创人都需要单独设立一家BVI公司。这样可以避免因任何一个开创人持股产生变更,而导致所有开创人均需办理变革登记手续的麻烦。
在开曼注册公司有以下优点:
1、税收优惠
当地 无论是对个体、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可以下降个人或企业的税收成本。
2、融资方便
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认可开曼公司,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等 都认可开曼公司在本国上市,为以后上市融资提供方便,必定选择在开曼注册公司。
3、公司信息高度保密
开曼公司信息高度保密,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股权占比信息、企业收益情形等,这些材料均受到开曼群岛法律的严厉保护,大众也不能查阅。
4、企业可躲藏商业壁垒
国内企业注册开曼公司,可由企业向开曼公司出口产品,再由开曼公司向美国等发达 出口,就可躲藏关税壁垒,削弱出口配额制约。
虽然BVI公司条件更好,但是对于BVI设立的公司,其股东信息保密,每年无需做审计报告,是无法通过上市监管的。
在这种情形下,一般企业会选择监管更加严厉,但是又无税收的开曼公司作为海外上市主体。除此之外,将上市主体设立在开曼公司,是因为目前香港只允许注册地在香港、中国、百慕大、开曼这四地公司在港上市。
中国企业通过海外间接上市,通常会把更后一层设置在香港公司,主要是因为香港与大陆有税收优惠的政策。由于大陆和香港之间有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香港公司直接投资大陆更容易进行税务减免。在中国境内实体企业想要把利润汇出,如果离岸公司设置在香港以外的其他 ,一般税收为20%,但是如果设置在香港,更低可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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