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才获批后不住在香港,会影响香港优才的续签吗?不定居香港,7年后能拿到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吗?
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标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居住等),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被香港入境处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在决议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须视乎个人情形及不在香港的情形,包含: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2、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3、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4、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如想证明持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申请者可提供有效率证明,例如学校文件,就业证明、正式收据、银行结单、入息税税单等。
不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的情形(一)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1、以非法方法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2、在违背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形下留在香港;3、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待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4、在 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5、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处所者)而留在香港;6、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7、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8、以订明的中央人民 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二)在任何期间,根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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