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作为WIPO《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议》(尼斯协议)的成员国实用尼斯分类(NiceClassification)。通俗来说,尼斯协议树立了用于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共有45大类,其中第1大类至第34大类为商品类商标,第35大类至45大类为服务类商标。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的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2、商品或服务项目;3、商标注册申请书;4、商标图样;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6、代理授权委托书:海外公司或海外投资者申请商标须委托当地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书;7、商标应用宣誓书公证。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的过程1、马来西亚商标查询:在提交马来西亚商标申请前,需先进行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查询;2、提交申请:提交马来西亚商标申请后,应该及时支付申请费。3、商标审查: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本质审查。在向MyIPO提交商标申请并分配申请号后,会在四个月内进入形式审查,如果所有文件是无误的,然后会进入本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检索申请注册商标与在先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或是否符合可注册商标要求,如果有违商标法的规定或者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则会被驳回,审查委员会向申请人发出接收通知。4、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在商标周刊上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其中异议期为2个月;5、核准发证:商标注册申请在公告期内没有人异议,则该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材料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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