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虽然是属于中国的,但其实实施的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当地的法律和国内的法律法规会有所分别。如果有内地的投资者想要在香港注册公司,但又想在大陆经营,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其实有变通的方法,主要分为三种。
一、品牌授权
一般来说对比常见的是品牌授权,即利用香港公司授权给内地公司,签订一份授权协定,授权后,让内地公司自行生产和经营,继而对外宣传这个品牌是由香港公司授权内地公司应用,这样就可以借助香港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建立品牌形象,从另一方面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二、成立办事处
办事处相对而言,与品牌授权不同,品牌授权是可以正常在内地经营。但成立办事处,更主要的作用是在内地联系客户,不用于经营,成立办事处是对比省钱的方法。将申请资料预备好后,就可以向当地工商局申请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外汇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要注意一点,办事处只能用于联系客户,不可以进行业务的合同签订及收汇款等经营行动。
三、成立外商投资公司
所谓外商投资公司即由境外投资者在内地成立,包括外资成分企业,一般情形是以香港公司名义回到内地投资并成立外商投资公司,用这种方法,可以让香港公司在内地合法挂牌经营。并且,由于是外商投资,还能够享受超公民待遇,更低税务可达15%。
想要在内地经营的方法就以上三种,可以依据自身公司的要求进行选择。如果说,后期注册了香港公司后,想要将香港公司的资金转移到大陆,其实可以用下面的形式进行:
1.香港公司账户转大陆公司账户
香港公司能够自由将款项转出,但大陆公司要先开通美金收款功能,才可以接收。大陆公司所开设银行有可能要求提供相关业务合同才可以入账。
2.香港公司账户转大陆个人账户
大陆跟香港不同,有外汇管制,每个人每年是有5万美金限额,如果款项是从香港转进来,大陆银行会要求申报来自,提供商业合同或完税证明,但建议是少用对公账户转个人账户,避免引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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