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曼群岛,受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监管的公司需要编制、发表和提交财务报表。开曼有限合伙企业受CIMA监管,财务报表应遵守《私募基金法案》(2021版)。本文将向您分享有关ELP型基金运营管理中的基金会计及账簿、审计及基金年度申报表、资产估值等相关事项。

基金会计及账簿
普通合伙人应依据《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2021版)保管或支配保管恰当的账簿,包含纸质原始凭证,如合同和发票等:
(a)豁免有限合伙企业一切收支款项,以及有关支动身生的事项;
(b)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销货与购货;
(c)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与负债。
普通合伙人应确保所有要求保存的账簿自编制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故意违背规定的,将被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
私募基金应由CIMA认可的审计师进行年度审计,私募基金应依照国际财务报告标准或美国、日本、瑞士或非高风险司法管辖区的公认会计标准编制。年度财务报表连同基金年度申报表应在年度停止后的6个月内或在CIMA允许的延伸期限内提交至CIMA。
开曼群岛投资基金表格(cima.ky):https://www.cima.ky/investment-funds-forms
“私募基金”的资产估值必需依照恰当和一致的流程进行,估值应坚持恰当频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私募基金的资产评估应该由下述进行执行:
(a)在非高风险司法管辖区具有恰当专业资历进行估值的独立第三方;
(b)由私募基金委任的不属于(a)款的基金行政管理人;或
(c)该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或运营人,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制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估值职能独立于资产组合管理职能;或
准确辨认、管理、监控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向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
如果估值工作不是由独立第三方依照上述(a)项进行,CIMA可以要求私募基金的估值由审计师或独立第三方进行估值验证。CIMA可以完整或者依据适合条件豁免私募基金的估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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