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洲拓展海外业务,很多国内投资者会选择在韩国设立子公司,来开辟韩国的市场。韩国的子公司类型有几种呢?
1.子公司
子公司在韩国开展业务活动以盈利。
2.联络处(代表处)
联络处不从事营利性的业务活动,而是从事非出售活动,如业务联系、市场调研、研发等。
联络处可以从事质量管理、市场调研、广告等附带和辅助性工作。但是,由于不允许直接出售产品或运营仓库,活动规模受限。
1.一般来说,外国公司在韩国境内设立子公司必需向韩国外汇指定银行行长报告,包含设立子公司的目标,投资金额等事项。
2.在韩国注册子公司和联络处,应向韩国战略和财政部长报告:
(1)银行业务以外的金融服务(基金贷款、经纪支配、海外金融支配、信誉卡、分期付款等)。
(2)参与证券保险相关业务。
(3)《外国投资增进法》不允许的金融服务。
3.在韩国银行申请报备的文件:
(1)关于外国公司设立国内分公司的书面声明。
(2)总部章程(总部所在地需公证),海外母总部的公司章程;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
(3)境内子公司经理任职证明、经理护照复印件或外国人登记证。
(4)委托设立境内子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需在总部的所在国公证)。
(5)公司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复印件时需在总部的所在国公证)。
(6)董事会决定证明(证明在韩国境内设立子公司决定有效的信函)。
海外公司在韩国成立的子公司,从法律角度来看和韩国本地的法人公司并无差别,因此可以同样实用于国内法人的各种税收减免优惠。
如果韩国的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专利费或利息费用时,该费用被认定为课税所得盘算上的损失,因此可以减免课税所得。子公司还可以将保存的利润以转让收入的形式转移给母公司。
但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时,分红会被征收韩国的所得税,因此会导致税额增长。而且,设立韩国子公司需要必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
总之,注册韩国子公司有利也有弊,企业要依据自身性质来思考是否合适注册子公司类型,亦或是其他公司类型。恒通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若有需要了解韩国公司注册详细细节,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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